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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斤病死豬肉賣出 生產銷售問題豬肉已經長達55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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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是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品,比如小編這樣無肉不歡,真是一天沒有肉吃都渾身不舒服啊。可是豬肉安全問題卻頻頻發生,近日,廣東消協就對賣病死豬肉的2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了訴訟。

萬斤病死豬肉賣出 生產銷售問題豬肉已經長達559天

萬斤病死豬肉

3月8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消委會”)代表消費者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令賣病死豬肉的20名犯罪嫌疑人承擔賠償金1006.2萬元。2015年8月,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與深圳市市場稽查局在惠州惠陽和深圳平湖等地開展聯合執法。

抓獲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以及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共計20人。據瞭解,惠州市惠陽區沙田屠宰場相關涉案人員,放任無檢疫合格證明的病豬、死豬入場屠宰,並將檢疫合格證發放給前往屠宰生豬的客戶,致使問題豬肉最終流入市場;

周某光、周某星、柯某超、馮某欽等一干人通過不正規渠道屠宰或購買豬肉,並對豬肉噴灑或浸泡有毒有害液體後進行銷售。根據被告人之一葉某兵的訊問筆錄,被告葉某兵2014年2月到沙田屠宰場工作,從他上班開始就看到屠宰場屠宰死豬病豬,到2015年8月13日被抓,本案被告實施生產、銷售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的問題豬肉已經長達559天。根據被告人劉某錦的訊問筆錄,沙田屠宰場平時每天多的話有10多頭病豬,最少都有2-3頭有問題的病豬。

萬斤病死豬肉賣出 生產銷售問題豬肉已經長達559天 第2張

病死豬

被告人柯某勇的訊問筆錄則顯示,一頭豬一般都是100多斤——這意味着,案發之前,至少有十萬斤病死豬肉流入了市場!法院確認上述人員的犯罪事實,並判處刑罰,目前該案正在二審中。2016年11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向廣東省消委會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廣東省消委會就此案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2017年3月8日,廣東省消委會代表消費者,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令此案中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以及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20人承擔賠償金1006.2萬元。

在省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並承擔律師費及訴訟費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此案屬於全國第一宗“消費公益賠償之訴”。對於若勝訴後這筆賠償金的使用問題,省消委會副祕書長楊淑娜表示,首先,廣東省消委會將廣發公告徵集受害者,根據他們受害程度按照比例進行賠償。其次,如果徵集不到受害者或徵集賠償後仍有剩餘賠償金,將上交國庫,可考慮將這部分賠償金作爲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公益基金,還是繼續用在消費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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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豬肉

這些病死豬肉食品安全的事故時刻都在提醒我要注意食品安全,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進一步完善生豬屠宰制度,保障居民能買到“放心肉”。試想,如果知道餐桌上的那些美味的食物是病死的豬肉所制,你還有吃下去的慾望嗎?小編估計這輩子都不想吃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