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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膳的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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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膳的配伍禁忌,隨着現在大家對飲食營養與身體健康的重視,中醫藥膳養生慢慢成爲一種潮流,是不少人養生的首選,但是中醫藥膳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諱的,下面來了解藥膳的配伍禁忌有哪些。

藥膳的配伍禁忌1

藥物與食物配伍禁忌

物與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諱,是古人的經驗總結其道理雖不充分,但是在藥膳應用中似仍宜慎重從事,把它們作爲重要參考爲宜。一般用發汗藥應禁生冷,調理脾胃藥禁油膩,消腫理氣藥禁豆類,止咳平喘藥禁魚腥,止瀉藥禁瓜果。以下爲大家舉幾個例子:豬肉反烏梅、桔梗、黃連、胡黃連、百合、蒼朮;

豬血忌地黃、何首烏、蜜;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銅、丹砂;狗肉反商陸,忌杏仁;鯽魚反厚朴,忌麥冬;蒜忌地黃、何首烏;蘿蔔忌地黃、何首烏;醋忌茯苓。

藥膳忌口

一、五臟與藥食相生相剋

辛入肺,甘入脾,苦入心,酸入肝,鹹入腎。

二、疾病忌某種食物相剋

陰虛內熱、痰火內盛、津液耗傷者忌食姜、椒、羊肉之溫燥發熱飲食;外感未除、喉疾、目疾、瘡瘍、痧痘當忌食芥、蒜、蟹、雞蛋等風動氣之品;溼熱內盛之人,不要吃飴糖、豬肉、酪酥、米酒等助溼生熱之飲食;中寒脾虛、大病、產後不要吃西瓜、李子、田螺、蟹、蚌等;

藥膳的配伍禁忌
  

三、服藥後應忌食某些食物

服發汗藥忌食醋和生冷食物;服補藥不要食用茶葉蘿蔔等。牙硝不要和三棱同用,官桂避開赤石脂,人蔘不與蘿蔔同食等。

藥膳不能隨便亂吃的,尤其是想起一個吃一個,其有藥理,不根據實際的體質亂吃就可能引起問題。藥膳之引經,其食非食,藥非藥,望明辨而用,非食之食,食之誤人,非藥之藥,用之誤命。

藥物與食物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經驗,後人多遵從。其中有些雖無科學證明,但在沒有得出可靠的結論以前還應參用傳統說法,以慎重爲宜。主要包括:豬肉反烏梅、桔梗、黃連、胡黃連、百合、蒼朮;豬血忌地黃、何首烏、蜜;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銅、丹砂;狗肉反商陸,忌杏仁;鯽魚反厚朴,忌麥冬;蒜忌地黃、何首烏;蘿蔔忌地黃、何首烏;醋忌茯苓。

食物與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諱。其道理雖不充分,但是在藥膳應用中似仍宜慎重從事,把它們作爲重要參考爲宜。這些禁忌是:豬肉忌蕎麥、鴿肉、鯽魚、黃豆;

羊肉忌醋;狗肉忌蒜;鯽魚忌芥菜、豬肝;豬血忌黃豆;豬肝忌蕎麥、豆醬、鯉魚腸子、魚肉;鯉魚忌狗肉;龜肉忌莧菜、酒、果;鱔魚忌狗肉、狗血;雀肉忌豬肝;鴨蛋忌桑椹子、李子;雞肉忌芥末、糯米、李子;鱉肉忌豬肉、兔肉、鴨肉、莧菜、雞蛋。

藥膳的配伍禁忌2

一、藥物配伍禁忌

藥膳的主要原料之一是中藥。目前臨牀應用的5,000多種常用中藥中,有五百餘種可作爲藥膳原料。如冬蟲夏草(冬蟲夏草食品)、人蔘(人蔘食品)、當歸、天麻、杜仲、枸杞子等。這些藥物在與食物配伍、炮製和應用時都需要遵循中醫理論,使它們之間的作用互相補充、協調,否則就會出現差錯或影響效果。因此,中國傳統醫學對藥膳應用有嚴格的禁忌。

藥膳的藥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藥本草學理論,一般參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體內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芨;

藜蘆反人蔘、沙蔘、丹蔘、玄蔘、苦蔘、細辛、芍藥。“十九畏”的具體內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鬱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蔘畏五靈脂。

以上配伍禁忌,可作爲用藥參考,但非絕對如此。在古今配方應用中也有一些反畏同用的.,如黨蔘與五靈脂同用可以補脾胃、止疼痛,這些必須要在有經驗的臨牀醫師的指導下應用。

藥膳的配伍禁忌 第2張
  

二、藥物與食物配伍禁忌

藥物與食物的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經驗總結,後人多遵從於此。其中有些禁忌雖還有待於科學證明,但在沒有得出可靠的結論以前還應參照傳統說法,以慎用爲宜。一般用發汗藥應禁生冷,調理脾胃藥禁油(油食品)膩,消腫理氣藥禁豆類,止咳平喘藥禁魚腥,止瀉藥禁瓜果。

這些禁忌主要包括:豬肉反烏梅、桔梗、黃連、胡芡黃、百合、蒼朮;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銅、丹砂;狗肉反商陸,忌杏仁;鯽魚反厚朴,忌麥冬;豬血忌地黃、何首烏;豬心忌吳茱萸;鯉魚忌硃砂;雀肉忌白朮、李子;蔥忌常山、地黃、何首烏、蜜;蒜忌地黃、何首烏;蘿蔔忌地黃、何首烏;醋忌茯苓;土茯苓、威靈仙忌茶等。這些可供臨牀應用參考。

三、食物與食物配伍禁忌

古人對食物與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諱,其道理雖不充分,但在藥膳應用中可作參考。這些禁忌是:豬肉忌蕎麥、鴿肉、鯽魚、黃豆;羊肉忌醋;狗肉忌蒜;鯽魚忌芥菜、豬肝;豬血忌黃豆;豬肝忌蕎麥、豆醬、鯉魚腸子、魚肉;鯉魚忌狗肉;龜肉忌莧菜、酒、果;

鱔魚忌狗肉、狗血;雀肉忌豬肝;鴨蛋忌桑椹子、李子;雞肉忌芥末、糯米、李子;鱉肉忌豬肉、兔肉、鴨肉、莧菜、雞蛋等,這些禁忌的應用主要是宜使人氣滯、生風、生瘡、發病等。

四、病人忌口

忌口是中醫理論與實踐的一個內容。主要包括兩類:一是某種病忌某類食物。如:肝病忌辛辣;心病忌鹹;水腫忌鹽;骨病忌酸甘;膽病忌油膩;寒病忌瓜果;瘡癤忌魚蝦;頭暈、失眠忌胡椒、辣椒、茶等。另一類是指某類病忌某種食物。如凡症見陰虛內熱、痰火內盛、津液耗傷的病人,忌食姜、椒、羊肉之溫燥發熱飲食;

凡外感未除、喉疾、目疾、瘡瘍、痧痘之後,當忌食芥、蒜、蟹、雞蛋等發風動氣之品;凡屬溼熱內盛之人,當忌食飴糖、豬肉、酪酥、米酒等助溼生熱之飲食;凡中寒脾虛、大病、產後(產後食品)之人,西瓜、李子、田螺、蟹、蚌等積冷損之飲食當忌之;

凡各種失血、痔瘡、孕婦(孕婦食品)等人忌食慈菇、胡椒等動血之飲食,妊娠期禁用破血通經、劇毒、催吐及辛熱、滑利之品。忌口之說有些已被證明是有道理的,有些則不合實際,在藥膳應用中可資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