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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的交通安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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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的交通安全知識,自行車作爲一種環保的交通工具越來越被人推崇,但隨着經濟的發展,機動車也越來越多,機動車的速度也越來越快,交通事故也越來越多,現在分享自行車的交通安全知識。

自行車的交通安全知識1

1、通行規定

1、自行車與機動車一樣實行右側通行;

2、道路劃分有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即:各行其道。

3、有自行車道的,應當在自行車道內行駛;

4、沒有自行車道的,應當靠行車道的右側(距右邊1.5米內)行駛;

5、有自行車道但被佔用無法通行的,可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通行,並在駛過被佔用路段後迅速駛回自行車道;

6、自行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市區道路,左邊爲機動車主道,中間爲機動車輔道,右邊爲行人、非機動車道。

行人/非機動車道上,左邊爲非機動車道,右邊爲行人道。

混合道——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均有路權,一般的大型立交橋下都設有混合道。

2、過機動車道

1、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自行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2、應當下車推行通過;(真的很不爽這條規定,我做不到)

3、有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通過;

4、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5、立交橋下的混合隧道(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可通行)

6、人行天橋——單車可推行通過

自行車的交通安全知識
  

3、其他規定

1、自行車載貨:高不得超過離地1.5米,寬左右不得超車把0.15米,長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不得超出車身0.3米。

2、不得載人(12歲以下兒童例外)。

3、獨輪自行車或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不得上路。

4、未滿12週歲不得獨自騎行上路。

5、不得醉酒駕駛。

6、不得牽引、攀扶其他車輛,不得扶身並行、雙手離把騎行。

7、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4、相關處罰

1、騎自行車違反交通安全法的,可處警告或罰款5-50元,拒絕接受罰款的,可扣留自行車。

2、騎自行車違法被交警查獲,騎車人無自行車合法來源證明的,交警可以扣留自行車。

5、交通事故

1、機動車與自行車、自行車與自行車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成因清楚的,應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賠償。有爭議的,報警。

2、機動車與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非法律責任);但有證據證明自行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機動車已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6、交通事故的認定原則

1、一般遵從: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

2、路權原則,即:各行其道。有明確規定交通參與者應遵守的,屬低級原則。

3、安全原則,即:行爲責任意識。沒有明確具體規定但行爲人應預見到行爲後果的,屬高級原則。

4、一般來說,違反低級原則的責任大,違反高級原則的責任小。

7、事故責任的認定

1、交警是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事故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程度定責的:一方過錯,全責;雙方過錯,根據過錯的作用、程度,定主次、同等責任;各方均無過錯,屬意外,各方均無責;一方故意,他方無責。

2、無法認定事故過錯責任的,事故認定書只載明已知事故情況、事實。

3、事故認定書是交警對事故成因、過錯責任的認定和行政裁決的法律文書,可作爲法庭證據使用,可作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的依據。

8、事故損害賠償問題

1、事故損害賠償有三種方式:雙方自行協商、交警調解、法院裁定。

2、輕微事故可雙方自行協商賠償;

3、一般事故若雙方同意由交警調解的,雙方應書面向交警申請;

4、憑交警的事故認定書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自行車的交通安全知識2

1、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學騎自行車可以找個平坦的沒有其他車輛的場地,因爲學騎自行車的過程中難免摔倒,要是在馬路上學,一旦摔倒,並且剛好有車經過,那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2、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要騎自行車上街、上公路。

3、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的是車閘一定要處於有效狀態,車閘的意義是在於控制車的速度而不是瞬間停下,如果你想停下就必須提早剎車。

4、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5、家人很重要,爲了你的安全和他們,你出去騎車應該告訴他們你去哪裏。

6、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自行車沒有轉向燈,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7、你騎山地車的話,可能會騎到一些蠻荒野地,雖然我相信你去野外如同進自己家的'後花園,但是還是請你帶上通訊工具。

8、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不闖紅燈,遇到紅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再繼續前行。

9、儘量不要在雨雪、大風、雷電等惡劣天氣騎自行車,如確實需要在上述惡劣天氣時騎自行車,一定要特別注意。請參照:雨雪、大風、雷電等惡劣天氣騎自行車安全知識。

10、騎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11、騎車時不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打手機等。

12、最後還要最重要的一點,一定要控制車速,自行車是肉包鐵,發生事故後果很嚴重。

自行車的交通安全知識 第2張
  

自行車相關交通法規

你是不是喜歡騎“飛”車?覺得騎車橫穿馬路,嬉戲打鬧很刺激。你是不是喜歡在衆人面前表現自己?你是不是覺得自己騎車技術好?跟機動車搶行,故意不讓機動車,比機動車跑得更快讓你有些許的成就感……親,這麼做,只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傷害的可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如果你已經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那麼就必須認真地學一學有關騎自行車的規定,掌握騎自行車的基本要領。

在上學放學的路上,稍微注意一下,我們總能發現一些學生在機動車道上騎自行車,一輛輛的機動車從他們身邊“呼嘯而過”,看得人是心驚膽戰。各位同學,請注意了,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車道內行駛,自行車是嚴禁駛入機動車道的。如果是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應儘量靠右邊行駛,還有不少學生喜歡數車並行也是非常不安全的。

遇到紅燈停止信號時,要停下來等待,“中國式過馬路”絕對要不得。這裏要特別提醒的是,在騎自行車橫過馬路時,要記得下車推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明確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