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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用藥注意事項

家居生活 閱讀(1.48W)

孕早期用藥注意事項一: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

孕早期用藥注意事項

儘量避免使用任何藥物,因爲懷孕15—40天內藥物最容易引起胎兒畸形,若因病情需要用藥必須在醫生的直接指導下慎重使用。

孕早期用藥注意事項二:儘量少用或者不用

能少用的藥物絕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則不要用;根據治療效果,儘量縮短用藥療程,及時減量或停藥;服用藥物時,注意包裝上的“孕婦慎用、忌用、禁用”字樣。

孕早期用藥注意事項三:慎重選擇

必須用藥時,則儘可能選用對胎兒無損害或影響小的藥物。如因治療需要而必須較長期應用某種可致畸的藥物,則應終止妊娠。

孕早期用藥注意事項四:禁用激素類藥物

如服用雌激素及雄激素,可引起胎兒生殖器官的畸形四環素族可使胎兒乳齒髮黃、短肢畸形,眠爾通、安寧可使胎兒發育遲緩等。

孕早期用藥注意事項五:終止妊娠的原則

孕婦誤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藥物後,應找醫生根據自己的妊娠時間、用藥量及用藥時間長短,結合自己的年齡及胎次等問題綜合考慮是否要終止妊娠。

瞭解孕早期用藥注意事項,對準媽媽和腹中胎兒都有重要意義。溫馨提示,儘管有人認爲中藥對孕婦安胎有一定的好處,但專家告誡,吃中藥也有忌諱,最好用藥前諮詢醫生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