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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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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近些年隨着成都的經濟發展,許多外地人來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產生了許多的問題,其中辦創業證需要哪些手續就是人們的重點關注問題,那麼創業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創業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1

《就業創業證》在戶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辦理,辦理《就業創業證》需攜帶以下材料:

1、持有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2、填寫《就業創業證》申請登記表;

3、一張2英寸免冠彩色照片。

辦理《就業創業證》的流程如下:

1、有就業要求的勞動者憑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填寫登記表《就業創業證》;

2、受理申請,受理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當面告知;

3、《就業創業證》將在驗收和驗證無誤後發放。

辦理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以內(16週歲至退休年齡),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無業而要求就業的勞動者(在校學生及已辦理退休人員除外)。

2、流動人口在居住地辦理《居住證》或居住證明後,可以辦理《就業創業證》。

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1份;

2、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首頁及本人頁各1份);

3、辦理失業需提供紅底一寸照片2張、紅底二寸照片1張;

4、本人寫個人申請並加蓋手印;

5、本人填寫《求職登記表》、《貴州省就業失業登記表》各1份

創業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6、其他人員還需提供:應屆大學畢業生需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1份;

7、流動人員還需提供居住證或居住證明覆印件1份;

8、失業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9、城鎮就業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相關就業證明。

10、個體工商戶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副本複印件1份。

辦理《就業創業證》的程序是什麼?

1、符合條件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到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辦理。

2、申請辦理人員如實向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告知或填寫相關信息。

3、經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覈,爲辦理者進行就業或失業登記,併發放《就業創業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十五條 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加大資金投入,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於促進就業工作。

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鑑定、特定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等的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以及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實行城鄉統籌的就業政策,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引導農業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進小城鎮建設和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引導農業富餘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在制定小城鎮規劃時,將本地區農業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作爲重要內容。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導農業富餘勞動力有序向城市異地轉移就業;勞動力輸出地和輸入地人民政府應當互相配合,改善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的環境和條件。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爲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一)就業政策法規諮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佈;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

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創業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2

一、申辦就業創業證所需資料

1、申領《就業創業證》,除辦理相關業務(就業登記或失業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外,還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及大一寸彩照1張。

2、在高校大學生在校期間申領的需要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學生證複印件和身份證複印件。

3、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4、遇有特殊情況的,需提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常住地社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未就業人員)。

6、本人需填寫《個人基本情況表》和《勞動力登記表》

創業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第2張
  

二、審批流程

1、個人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2、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受理;

3、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定;

4、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發放《就業創業證》。

三、擴展資料

《就業創業證》的前身是《就業失業登記證》,是記載勞動者就業和失業狀況、進行就業和失業登記、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等的合法憑證。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已發出通知,要求將《就業失業登記證》更名爲《就業創業證》。各地已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繼續有效,不再統一更換。

對象範圍: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勞動者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 沒有辦證的,可以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除此之外,以下8種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年滿16週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後未就業的;從各類用人單位就業轉失業的;

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停止經營或靈活就業人員失業的;農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業6個月以上失業的;承包土地被徵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其他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失業人員。

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被認定爲就業困難人員:

1、女性滿40週歲、男性滿50週歲及以上的就業轉失業人員;

2、“零就業”家庭成員;長期失業人員;

3、處於失業狀態的殘疾人、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模範、軍烈屬、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貧困家庭中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4、承包土地被徵用人員中的“4050”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除享受國家一般就業優惠政策外,還可以享受重點就業扶助、社會保險補貼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