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酩悅軒尼詩在與阿奇拍賣行的假酒官司中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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酩悅軒尼詩集團發現阿奇拍賣行2012年9月在香港拍賣的一瓶1947年份的庫克珍藏香檳爲贗品,並提出上訴。近日,該場官司以酩悅軒尼詩集團勝訴告終。 Moet Hennessy has won a court case against wine auction house Acker Merrall & Condit concerning a counterfeit bottle of Krug Collection 1947 presented by the auction house in its sales catalogue in Hong Kong in September 2012.

酩悅軒尼詩集團(Moet Hennessy)發現阿奇拍賣行(Acker Merrall & Condit)2012年9月在香港拍賣的一瓶1947年份的庫克珍藏香檳(Champagne Krug Collection)爲贗品,並提出上訴。近日,酩悅軒尼詩在其新聞發佈會上宣佈了此次官司的勝利,並透露他們是以“商標侵權和假冒”的名義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上訴。該案件的最終結果是阿奇拍賣行承認侵犯了酩悅軒尼詩的商標,出售了一款僞造的庫克香檳。

酩悅軒尼詩在與阿奇拍賣行的假酒官司中勝訴

圖片來源:the drinks business

在向香港the drinks business發佈的聲明中,阿奇拍賣行的執行總裁約翰·卡彭(John Kapon)稱,他很“高興”這起案件已經友好地解決了。他表示“侵權酩悅軒尼詩旗下的香港註冊商標完全是無意的”,並強調該案件僅僅涉及阿奇拍賣行及其旗下機構拍賣的幾萬瓶庫克香檳中的一瓶。

  “很不幸,假酒問題是佳釀拍賣會中確實存在的現象,儘管我已經採取了強有力的措施來盡力減小假酒進入市場的機會,但我並不能保證這些措施絕對可靠、有效。”

  “在這次假酒事件中,那瓶庫克香檳是在拍賣後,在酒莊內進行審查和對比分析後才被判定爲假酒。審查分析的過程包括對照一些酒莊內部的信息和記錄,而這些信息很多是庫克酒莊自己掌控的、不能公開的材料,我無法瞭解到。”

  法院的判決要求阿奇拍賣行應在今後採取合理的認證程序,保證今後阿奇拍賣行出售的、所有使用庫克香檳商標以及酩悅軒尼詩香檳旗下注冊商標的商品都真正地出自於酩悅軒尼詩集團。法院的裁決還規定,阿奇拍賣行在今後不得交易任何“明知或是理應知道”不是酩悅軒尼詩集團生產的、而盜用了庫克香檳或所有酩悅軒尼詩香檳旗下商標的商品。

  在4月份的紐約拍賣會上,該拍賣行還出售了幾批由沃爾夫岡(Wolfgang)珍藏的庫克香檳,其中包括一款罕見的原木箱裝1929年庫克珍藏香檳,其次是1947、1952、1959、1961、1962、1966、1971、1973、1976和1979年庫克珍藏香檳。

  在近期香港the drinks business對其的一次採訪中,約翰·卡彭表示阿奇拍賣行的葡萄酒檢查程序是“最強有力且最好的程序之一”,儘管該拍賣行過去涉嫌銷售假冒名酒。

  在新聞發佈會上,酩悅軒尼詩集團的發言人稱“這場假酒官司反映出酩悅軒尼詩集團在抵制假酒方面的決心。我集團致力於保證消費者能享用到優質、安全的葡萄酒,十分重視所有分銷渠道的安全可靠性。”該集團還與本地和全球的執法機構密切合作,努力捍衛和保護消費者權益。酩悅軒尼詩集團還十分重視加強拍賣行對拍賣產品的認證流程。(編譯/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