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葡萄種植商協會(New Zealand Winegrowers)的執行總監傑弗裏·克拉克(Jeffrey Clarke)告訴the drinks business,在葡萄酒與烈酒地理標誌標籤法案(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Registration Act)實施後,新西蘭已經有18個重要葡萄酒產區提出地理標誌標籤認證申請。
克拉克說道:“地理標誌標籤的認證象徵着新西蘭葡萄酒產業邁進了重要的一步,地理標誌標籤是新西蘭葡萄酒產業發展的重中之重,這項新法規爲新西蘭葡萄酒提供了額外的保護。”他還補充道:“這項法規爲新西蘭葡萄酒生產者在國際市場上推廣我的葡萄酒和產區搭建了堅實的平臺,同時也使我在產區認證上所作出的投資得到更好的保護。”
圖片來源:the drinks business
葡萄酒與烈酒地理標誌標籤法案通過登記產區名爲地理標誌標籤,來正式認可葡萄酒產區集體知識產權,這確保了經過登記的產區名只有產自該產區的葡萄酒才能使用。該法案也將賦予葡萄種植者和釀酒師更大的能力來保護那些經過地理標誌標籤認證的產區名在海外不會被濫用。
目前,新西蘭每年的葡萄酒出口價值總額達16.6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11.7億元),不過新西蘭的目標是讓2020年的葡萄酒出口價值總額達到2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34.5億元)。
以下是18個已經提出地理標誌標籤認證申請的葡萄酒產區:北部地區(Northland)、奧克蘭(Auckland)、馬塔卡納(Matakana)、庫姆(Kumeu)、懷赫科島(Waiheke Island)、吉斯本(Gisborne)、霍克斯灣(Hawke’s Bay)、中霍克斯灣(Central Hawke’s Bay)、懷拉拉帕(Wairarapa)、格萊斯頓(Gladstone)、馬丁堡(Martinborough)、尼爾森(Nelson)、馬爾堡(Marlborough)、坎特伯雷(Canterbury)、北坎特伯雷(North Canterbury)、懷帕拉谷(Waipara Valley)、懷塔基谷北奧塔哥(Waitaki Valley North Otago)和中奧塔哥(Central Otago)。(編譯/Christ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