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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母貪污案一審結果出爐 法院判定收賄逾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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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曲婉婷以一首《我的歌聲裏》紅遍華語歌壇,不料卻因爲媽媽張明傑被控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遭檢方求處死刑,訴訟纏鬥7年,日前關鍵證人歸國接受調查,本以爲對她有利,不料近日一審結果出爐,她遭判無期徒刑、終身剝奪政治權利,所有個人財產都遭到沒收。

根據報導,張明傑受賄、濫用職權案17日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宣判,判處她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報導指出,張明傑2009年至2011年在擔任哈爾濱市道里區政府副區長兼道里區改制領導小組組長期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共2.3億人民幣。

曲婉婷母貪污案一審結果出爐 法院判定收賄逾判無期徒刑

接着,在2011年到2012年間,張明傑還利用職務之便,索要了500萬人民幣以及價值9317萬股權,因此法院認定她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她無期徒刑。

據悉,張明傑案纏鬥7年多,2021年初檢方撤回貪污罪起訴,直到10月底案件關鍵人魏奇回國投案,才迎來新進展,張明傑的哥哥張明喆還發聲表示看好案子迎刃而解,如今一審判決出爐,依然遭重判無期徒刑,目前曲婉婷、張明喆等都尚未對判決結果做出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