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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懲罰都是壞方法,請別再對孩子做了!

育兒經驗 閱讀(1.92W)

懲罰孩子,這是父母們最常乾的事,當然,也最常幹砸。幹砸了的懲罰不叫懲罰,叫傷害。這篇文章,就來仔細聊聊懲罰這個事兒,尤其要探討下父母們在“懲罰”孩子之時最常犯的那些錯誤。

這些懲罰都是壞方法,請別再對孩子做了!

如果對號入座後,發現下面方法恰是你在用的,那麼還是扔掉吧,越早越好。

父母們常用的懲罰有兩種,一種是肉體的,如父親因孩子與同學打架而揍他一頓;一種是心理的,如愛的收回。

前者(棍棒教育)可讓孩子短時間內停止錯誤行爲,並可能由於害怕懲罰而不敢再犯,但同時可能會讓孩子產生害怕、生氣,甚至怨恨的不良情緒,影響孩子的心理髮展,同時不利於良好親子關係的建立,孩子可能會變得逆反、抗拒,而且不懂得關心他人。

至於後者(撤離關愛),又有兩種常見情況:對大孩子來說,父母常用的關愛撤離就是“冷處理”,不同孩子說話,不對孩子的任何行爲和情緒做迴應。對於小孩子來說,大人最常用的關愛撤離就是“嚇唬”:你再不聽話我就不要你了。

具體方法不同,後果卻是一樣的。

總是被這樣對待的孩子,很容易產生關愛缺失的焦慮,不利於孩子安全感的建立,將來可能進一步影響孩子自尊自信的建立。

因爲孩子會在憂慮中變得過於依賴外界,缺少豐盈而踏實的從容內在。

上述兩種懲罰,可算是有來由的,一般孩子犯下某個錯誤的時候,父母們很常用到。還有第三種懲罰,則完全是隨性的、沒道理的。

比如,在公共場合,一個孩子總試圖光着腳行走,媽媽不允許,但是叫不停,於是媽媽覺得面子上掛不住,最後狠狠地往孩子屁股上擰了一把。

比如一位爸爸炒股賠了錢,回到家後,孩子纏着爸爸,希望他能陪自己玩。結果好似撞到了火藥桶上,換回爸爸的一頓怒喝。

一個朋友告訴我說,她每天早晨醒來,都是被鄰居家一位媽媽訓斥孩子的聲音吵醒的。孩子讀國小,一個男孩。我在想,這個孩子每一天的開端,應該都是噩夢式的。

這種沒來由的懲罰最會傷害親子依戀關係。在孩子眼中,父母是沒譜的,不知道什麼情況下可以親近。父母對待孩子態度的不穩定,自然會對孩子的安全感建構造成極大損傷。

除了懲罰方式選擇有誤,懲罰孩子的環境也是有講究的。很多父母喜歡當着人的面批評孩子,完全忽略孩子其實也是有自尊的。

上述所有懲罰方式,不僅無效,而且有害。所以,我的建議一定是:如果你在用,那越早扔掉越好。

到底如何懲罰孩子纔是好的?打不得、罵不得了嗎?

當然有正確的方法,而且很簡單。

對於小一些的孩子來說,當他們做錯了,大人應該進行口頭解釋並引導。所謂口頭解釋,即向孩子指出他做錯事情造成的危害。所謂引導,即和孩子一起去彌補錯誤。

比如,當孩子打翻了垃圾桶,父母應該冷靜地告訴孩子:你剛纔跑得太快,把垃圾桶打翻了。太髒太亂,會滑倒人的,我們一起收拾好它吧。

這種方式爲孩子提供了評價自我行爲的認知標準,讓孩子知道什麼樣的行爲是正確的以及爲什麼是正確的,利於孩子對他人產生同情心。同時,利於良好親子關係的建立。

對於大一些的孩子來說,當他們做錯了,大人除了要同樣進行口頭解釋,剩下的最好由孩子自己進行。即孩子犯下了錯,需要孩子自己進行錯誤的彌補。讓自己去承擔所犯下的錯誤的後果。這種承擔,對孩子來說,就是最好的懲罰。

想要避免被情緒帶走、減少無效的懲罰,我們還要始終記得一個原則:懲罰不是目的,我們的初衷是爲了教會孩子規矩,而不是讓他們難受。

具體尺度如何拿捏呢?這裏有一個案例,來自我的一個朋友。她在育兒上很愛學習和思考。案例也是她自己講述與我的:

有一天,我和女兒走在人行道上散步。突然孩子發現了什麼好玩的,一下子掙脫了我的手,跑到了馬路邊上。我慌忙追上去制止了她。當時,她手裏正抱着她自己特別喜歡的一個塑料瓶子。

我心裏又是驚嚇又是生氣的,於是告訴女兒說:你既然違反了“不要亂跑”的規則,那麼,你的瓶子就不能要了。於是我就把她的瓶子扔到了垃圾桶裏。女兒當時就一臉的傷心。

冷靜下來一想,我的朋友就意識到:瓶子和在馬路上亂跑是沒有因果關係的。想讓孩子有安全意識,更多需要平日裏循序漸進的安全教育。粗暴的訓斥,以及剝奪孩子所喜歡的東西,不過是在宣泄大人內心的不安、後怕等情緒。

於是,她跟孩子道歉。孩子當下就表示原諒媽媽。談到這裏,她告訴我說,其實孩子有時候比大人更通情達理。

值得表揚的是,後來爲了彌補,媽媽沒有用再去給孩子買一個瓶子之類的物質補償,而是帶孩子去了家旁邊的一個小水池邊,玩打水仗的遊戲,直到玩了一身的泥水,渾身上下一團糟才作罷。那天傍晚母女倆像倆個大孩子一樣玩水的鏡頭和所有的開懷大笑,都將是孩子安全感的良好來源。

而這種愛與安全的感覺,纔是孩子心甘情願接納這個世界以及相關規則的基礎。

所以,最後強調一句:愛是比懲罰更有力量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