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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如何預防孩子不良行爲和犯罪

育兒經驗 閱讀(2.84W)

我國青少年犯罪已佔到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

應該如何預防孩子不良行爲和犯罪

其中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又佔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

未成年人犯罪,在數量、比重上不斷增加!

在犯罪的嚴重性、危害性上不斷增加!殺人、搶劫等惡性傷害案件佔的比重越來越大。

作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你應該知道,有50%以上的“問題少年”其“問題”出在家庭

監護人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應認識未成年人犯罪。

你知道你的孩子是否犯罪了嗎?

你知道未成年人犯罪的多樣原因嗎?

你知道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組織形式嗎?

你知道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類型嗎?

認識未成年人犯罪

我的孩子還小,他犯罪了嗎

宋偉15週歲,在同學的生日聚會中和鄰座的幾個外地人爭吵起來,雙方都是年輕人居多,瞬時就打了起來。因爲宋偉他們人多,很快將幾個外地人打得四處逃散。宋偉打得上癮,操起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向一個已逃出飯店門口的外地人追去,將水果刀刺向那人的後背。被刺人後經送往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接到羣衆報警趕來的公安幹警當場就拘捕了宋偉等人。宋偉的父母不明白,我的孩子還小,他犯罪了嗎?

很多監護人認爲自己的孩子小,所有的過激行爲,只是一時衝動而已,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不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犯罪有兩個特徵,一是社會危害性;二是觸犯刑法性。一定年齡的人實施了觸犯刑法的社會危害行爲,則構成犯罪。

只是出於未成年人身心發展不完善,實施違法行爲一般是突發的,以及未成年人可塑性大的考慮,對於某些違法犯罪行爲,不予追究法律責任,希望通過監護人的管教、學校社會的幫助使未成年人更好地改正錯誤,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罪行應承擔刑事責任,給予刑事處罰。

對於某些觸犯刑法、因不滿16週歲而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必要時可以進行收容教養。

宋偉年滿15週歲,實施故意殺人的行爲,可予以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

我們要對監護人說――

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有一定的司法保護,如對14週歲以上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不適用包括死緩在內的死刑等。

但並不是未成年人就可以爲所欲爲,不對自己的行爲承擔法律責任。一旦符合一定年齡的未成年人觸犯刑法規定的幾種罪行,未成年人必須接受相應的法律懲罰。監護人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防止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