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品味風>智慧生活>世間>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世間 閱讀(6.76K)

隨着《湄公河行動》熱映,這件曾經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再次出現人們的視線,那麼湄公河慘案具體驚悚細節如何呢?最後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大毒梟糯康人

大毒梟糯康人物經歷

糯康(Naw Kham,1969年11月8日—2013年3月1日 ),又名宰糯康、巖糯康,撣族,原籍緬甸臘戌,外號“教父”,是特大武裝販毒集團“糯康集團”首犯。,撣邦華人稱之爲瑙坎,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集團販毒首犯,曾在緬甸MTA部隊服役,會說緬語和泰語。糯康爲緬甸撣邦人,原屬緬甸大毒梟坤沙集團成員,直到2009年他仍然有一個被緬甸政府承認的“合法身份”--大其力北部小鎮紅列鎮民兵團領導人。

1996年坤沙投降緬甸政府軍,糯康也隨之“投誠”,通過賄賂緬甸政府軍高層、勾結拉祜族民兵團,其手下的販毒團伙被稱爲“糯康集團”。活躍於緬甸、老撾、泰國邊境交界之處。隨後收編了坤沙的舊部,逐漸成爲金三角地區最大的毒梟。制販冰毒、海洛因,而且佔據了湄公河地區,對過往船隻的船員行綁架、謀殺、敲詐,因此受到中國、緬甸、老撾、泰國四國的通緝。 總之,“糯康集團”長期從制販毒品、綁架殺人等犯罪活動。

大毒梟糯康罪行概覽

糯康爲緬甸撣邦人,原屬緬甸大毒梟坤沙集團成員,直到2009年他仍然有一個被緬甸政府承認的“合法身份”--大其力北部小鎮紅列鎮民兵團領導人。

1995年坤沙投降緬甸政府軍,在泰、老、緬三國交界的“金三角”地帶長期從事武裝販毒、水賊打劫、綁架撕票等活動。其手下的販毒團伙被稱爲“糯康集團”。

糯康販毒團伙約有400名武裝成員。緬、老、泰、中政府都曾經對糯康發出過通緝令。2006年1月,當時緬甸軍政府受到中泰兩國壓力,對糯康集團施行大掃蕩,糯康成功逃脫。之後他將手下的活動範圍遷往更接近湄公河的區域。2007年開始,糯康武裝團伙在販賣毒品的同時,開始向湄公河上的過往船隻收取買路錢。

2011年10月5日,“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貨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劫持和襲擊13名中國船員不幸遇害。事件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要求儘快查明案情,緝拿兇手,保護中國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中國外交部立即啓動應急機制,敦促泰方儘快查明情況。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2張

湄公河行動

2011年10月13日,外交部召見泰國老撾及緬甸駐華使節提出緊急交涉。遇難船員家屬抵達泰國認領親人遺體。

2011年10月14日,遇難船員遺體告別儀式舉行。我公安領航船帶領滯留泰國的28艘中國貨船啓程回國。

2011年10月23日,滯留泰國的全部中方船隻平安返回國內。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在雲南西雙版納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處理“10.5”我國貨船遇襲事件有關事宜,並專程乘船實地考察瀾滄江——湄公河流域航道情況。中國公安代表團抵達泰國展開調查。

2011年10月26日,中國公安代表團調查案發現場。

2011年10月28日,中國船員遇襲案件基本告破已鎖定9名嫌疑人。

2011年10月29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泰國總理英拉通電話。溫家寶要求泰方加緊審理此案,依法嚴懲兇手,希望中泰老緬四國協商建立聯合執法安全合作機制,共同維護湄公河航運秩序。

2011年10月31日,中老緬泰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國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泰國副總理哥威,老撾副總理兼國防部長隆再,緬甸內政部部長各個分別率團出席。

2012年4月26號,糯康和另外7名嫌疑犯在老撾方面實施的一起突擊行動中被逮捕。

2012年5月10日上午,這位被抓獲的“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販毒集團首犯糯康由老撾依法移交中方。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3張

湄公河慘案

抓捕大毒梟糯康過程

風雲一時的中緬泰湄公河交匯金三角黑老大糯康,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晚上在老撾博喬省情婦家黯然被擒。據該地區消息來源已經確認執行任務的特種突擊隊由中國和老撾官方組成,中國方面從2011年10月5日湄公河金三角13名水手被殺慘案發生後一直追蹤糯康,此一突襲行動終結糯康在金三角湄公河沿岸地區稱王雄霸的七年曆史,由於老撾當地土著民衆擁護糯康,當地村民曾抗議當局抓錯對象,政府官員告訴村民:不可能釋放此人,需要拘禁接受正式審訊。

大毒梟糯康過程回放

2011年10月5日上午,“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搭載13名中國船員的商

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劫持槍擊事件,致使13名船員全部遇難。事後,從兩艘商船上找到95萬粒脫氧麻黃鹼(又被稱爲“冰毒”)。

慘案發生後,專案組派出了200多人,共6個工作組,分赴老撾、緬甸和泰國,有的是從事祕密偵查,有的是與當地警方合作。在中國與緬、老、泰等國的合作下,糯康集團的二號人物桑康、三號人物依萊先後被抓獲。從此前的審訊中得知,“10·5”慘案正是糯康在背後祕密策劃組織的。專案組隨即盯上了糯康。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4張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多次逃脫

抓糯康一次次失敗

由於此案發生在境外,又是金三角這個特殊地區,一切調查工作全在境外進行,跟在國內完全不是一回事,專案組的人都覺得,很多事情想做,但有時有一種無力之感,無從下手。

據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介紹,曾經有幾次極好的機會,專案組知道了糯康的位置,但等到抓捕時,卻因爲有人事先通風報信,使其逃脫。究其原因,專案組認爲,是糯康的根基太深。

糯康爲了在當地生存發展,獲得當地居民的支持,經常拿錢出來賄賂當地的基層軍人、警察和“村幹部”,與當地的老百姓稱兄道弟。糯康集團施以小恩小惠,看哪裏橋塌了、路壞了,就拿錢來修。一來二去,就得到了當地人的信任。一旦有要抓糯康的消息,都會有人給他通風報信。

眼看一次次失敗,專案組舉步維艱。“走一步都很困難,表面上看不到一點希望和亮光,就像落海的人看不到岸一樣”,劉躍進說,在春節後的3、4月份近兩個月的時間內,是最困難的時期,“有時候會問,還有希望嗎?”

但一想到遇害的船員和政府的重託,劉躍進和專案組就咬牙堅持,並總結經驗教訓,試圖尋找一些破案的新方法,“關鍵是克服自己的心理問題”。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5張

大毒梟糯康

擠壓清剿

出走緬甸落網老撾

針對屢屢有人走漏消息,專案組決定,能讓一個人知道的事,絕不讓第二個人知道,能讓兩個人知道的事,絕不讓第三個人知道。

專案組不再將目光放在一次次抓捕上,而是決定擠壓糯康在本地的生存空間。糯康主要在湄公河的緬甸和老撾地界活動。由於中國與老撾警方的合作多,打擊力度大,“10·5”案件後,糯康基本上龜縮在緬甸的大本營。爲了將其趕出來,中國督促緬甸方面,對糯康所在的地方展開一次次清剿,目的不再只是一次把糯康抓獲,而是要將其趕出大本營。

果然,雖然糯康未被抓獲,但面對一次次清剿,糯康的手下也被抓了不少,他藏身的空間越來越小。

2012年4月25日,糯康和兩名手下乘船從緬甸方面趕往老撾,試圖與老撾方面的人聯繫商談如何躲避抓捕。得到消息的中老警方在老撾設下天羅地網,糯康剛在老撾博喬省的碼頭下船,就被警察發現。3人看到警察,拼命逃跑,警察鳴槍示警,最終將3人抓獲。在3人身上,警察搜出長槍、短槍等幾把武器以及子彈。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6張

湄公河慘案

移交中國

2012年5月10日 “金三角”大毒梟糯康被移交中方,中老雙方簽署“金三角”大毒梟糯康移交備忘錄。

禁毒局局長劉躍進表示,中國要人的理由最爲充分。首先,13名被殺害船員都是中國人,劫持的是中國船隻,殺人這一行爲也發生在中國的船隻上,中國的船舶上就是中國的領土。他同時表示,糯康是中國和老撾合作抓獲的。

2012年5月10日上午,在移交儀式上,老撾公安部黨委常委、警察總局局長西沙瓦也說了四條將糯康交給中國進行審理的理由:

一是中國公安部和老撾合作,對糯康進行了五個多月的抓捕行動;

二是糯康是在緬甸—老撾湄公河區域進行大宗毒品生產犯罪活動的主要頭目;

三是中國警方有證據表明糯康參與了2011年10月5日襲擊搶劫中國貨船,殺害13名中國船員案件;

四是中方已經向老撾官方提出正式申請,要求將糯康及其同夥送往中國審訊。

2012年5月10日下午16時50分,糯康被押送抵京,在機場,中國公安機關用中緬兩種語言向其宣讀了對其的逮捕令,隨後糯康在逮捕證上簽字畫押,簽上自己的名字、日期並按上手印,隨後,糯康被押往首都機場臨時看守所。稍作停留後,於10日晚押解至雲南“10·5”專案組的工作基地。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7張

湄公河行動

中方表態

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我受中國國務委員、公安部長孟建柱的委託,參加今天在萬象機場舉行的中國公安部和老撾公安部移交糯康的儀式。感謝老撾的同志們、朋友們,在打擊糯康團伙、偵破“10·5”案件過程當中,跟中國密切地合作,大力的支持。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商貿船隻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區的水域遭到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在湄公河泰國水域被槍殺。經中老緬泰四國警方的聯合工作,現有證據證明長期盤踞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區的武裝販毒集團的首犯糯康及其骨幹成員與泰國個別的不法軍人勾結策劃、分工實施了“10·5”案件,糯康武裝犯罪集團原系泰緬邊境民族地區武裝組織。

“10·5”案件的偵破,糯康的落網,特別是糯康由老撾警方移交給中國警方,可以說開創了中老緬泰四國警方合作的先例,應該是一個很好的開展國際合作的典範。這將會震懾在湄公河流域繼續從事犯罪活動的犯罪團伙,任何在湄公河流域從事例如綁架、搶劫、殺人這些犯罪活動,都會遭到四國警方聯手打擊。

公審過程

2012年9月20日上午9點30分,湄公河“10·5”慘案就將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前,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對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分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8張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當庭翻供

2012年9月20日上午庭審的問答時間持續了3個多小時,最先接受訊問的是糯康,而在回答公訴人的訊問時,糯康卻突然對策劃、參與劫持中國船隻、殺害中國船員等罪行矢口否認。

公訴人:2011年的10月5日,你有沒有參與劫持中國船隻、殺害中國船員,並在中國船上放置毒品的犯罪事實?

糯康翻譯:他說他沒有跟他們去,他們自己做主去的。

公訴人:你有沒有指揮、策劃、參與,直接回答我的問題。

糯康翻譯:沒有。

擔任此次庭審公訴人的昆明市檢察院公訴四處主訴檢察官李凌說,對於糯康的當庭狡辯和迴避問題的情況,他們在案件的審查過程中,就已經預料到了。

公訴人李凌:因爲案件審查有一個必經環節是要我提訊犯罪嫌疑人,我就發現,在這個過程中,一開始接觸他,他還有一些避重就輕的回答。後期的幾次提訊當中,可能他考慮自己所要承擔的刑事責任比較重,所以他的思想就發生了變化了,他就不願意再陳述他參與犯罪、指揮犯罪的相關情節了,在這個階段我就預料到了。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9張

大毒梟糯康受審

糯康在庭上採取了簡單回答或不正面回答的方式來回避問題,而公訴人卻並沒有繼續追問。公訴人李凌說,對於糯康在庭上出現的這種情況,他們會採取兩種方式來應對。

公訴人李凌:一種應對方式就是說,我之後要出示大量的證據;還有一些顯而易見的問題要對被告人再次質詢,比如說逼問他:你說你不是集團的老大,那麼爲什麼其他人都指正你呢?實際上今天的案子中,我認爲沒有這個必要了,因爲你本案當中6名被告人,其他5名被告人都非常明確的回答了我的問題。

在隨後的法庭詢問中,桑康、依萊等其他5名被告人均指證糯康策劃實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團的首領。在對集團的二號人物桑康的詢問中,桑康直接指認是糯康指使他們實施的“10·5”慘案。

公訴人:在組織裏面是誰決定要作案的?

桑康翻譯:糯康,是糯康。

公訴人李凌說,糯康的當庭狡辯,將會影響對他的判決。

公訴人李凌:實際上我國家的刑法有了非常明確的規範,對於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人,這樣的他們的態度我是肯定的,在量刑環節我也要予以酌情從輕處理。如果是你本身參與了罪行,非常莊嚴的法庭審理過程當中,還否認自己的罪行,這種翻供行爲,實際上在量刑過程當中也是要考慮的。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10張

糯康受審

當庭悔罪

2012年9月21日上午9點,庭審第二天,一上午的舉證質證,糯康及其它五名被告人認真的聽了整個過程。當公訴機關向法庭出示完第一組證據完畢之後,審判長問對上述證據有何異議時,糯康當場悔罪,表示自己做錯了,請求中國政府從寬處理。

一審宣判

2012年11月6日下午兩點,事件造成13名中國船員被害的湄公河“10·5”慘案的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根據相關司法協定,泰國、老撾13名證人出庭作證,證實了糯康犯罪集團的相關犯罪事實。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6名被告人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綁架、劫持船隻等罪名成立,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數罪併罰一審被判死刑,扎波一審被判死緩,以劫持船隻罪判處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

6名罪犯均當庭表示將上訴。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11張

大毒梟糯康

二審裁定

一審判決送達後,糯康等6名被告人以一審量刑過重爲由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2年12月20日9時,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一案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中,出庭檢察員認爲,一審法院根據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對各被告人的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建議二審法院全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6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6名上訴人的辯護人分別發表了辯護意見。糯康拒不承認一審時犯罪供述事實,自稱無罪並聘請律師爲自己辯護。

20日的庭審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糯康等6名上訴人作了最後陳述。二審法庭依舊採取現場翻譯與同聲傳譯相結合的方式,保障糯康等人在庭審中使用其通曉的語言參與訴訟。鑑於本案案情重大,審判長宣佈休庭後合議庭進行評議,案件將擇期宣判。

老撾、泰國駐昆領事館官員,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各界羣衆300餘人旁聽了庭審。

2013年2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主犯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4人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另兩名被告人扎波、扎拖波分別被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8年。

未留遺書

當法官向糯康宣讀死刑複覈裁定後,糯康仍然說他進行了賠償有認罪表現,希望中國政府能夠寬大。當法官向他解釋這已是最終裁定後,他提出,自己有10個子女,希望見見他們,但已經記不清楚他們的電話號碼。

據陸永昌介紹,當桑康等幾名罪犯知道結果已經無法改變後,寫了遺書,留下了遺物,有的在家屬會見時交給了家屬,有的家屬沒來的,託民警轉交。而糯康則相反,截至今日並沒有寫下遺書,也未託民警轉達隻言片語。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12張

湄公河慘案製造則糯康

民事賠償

案件一審宣判中,法院同時判決該案的6被告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共計人民幣600萬元。

據瞭解,這600萬元來自糯康的賠償。而他本人在一審開庭時就當庭表示,他還有一些錢,能夠做出賠償,希望得到寬大處理。

昆明中院法官楊曉萍介紹,部分附帶民事原告人對賠償數額不滿意,一審宣判後提出了上訴,二審法院認爲一審判決嚴格按照法律作出,因此維持了原判,二審判決已經生效,法院將着手附帶民事部分的執行。這也是當前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比較關心的問題。被害者家庭能從中獲得20餘萬至50萬元不等的賠償。

死刑直播

2013年3月1日,湄公河慘案主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四人執行注射死刑。2013年3月1日13時58分,2名警察在看守所窗口履行着提押犯人的法定交接手續,4名警察隨後進入。14時01分,糯康被2名特警、2名警察緩緩帶出看守所。他表情較爲平靜,甚至向警察笑了一下。他穿着淡綠色衣服、藍色褲子和一雙黑色布鞋。14時05分,糯康被帶上了法院的車輛。

幾乎依萊被押上囚車的同時,扎西卡也被警察帶出,身穿暗紅色橫條紋T恤的他眼珠不停轉動,表現的比較惶恐、眼神絕望。經歷了同樣的程序後,他於14時17分被押上囚車。14時19分,法院的警車緩緩駛離看守所,前往刑場的路上。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13張

糯康受審

刑前受訪

央視記者採訪行刑前糯康 ,並拿出遇難船員家屬的照片讓糯康換位思考,糯康表示自己的痛苦和他們一樣,自己也有子女和父母,很想他們,糯康也表示自己很怕死,他希望

通過賠償免死。

3月1日下午4時,中國雲南省公安廳宣佈糯康犯罪集團4名罪犯已被執行死刑。

此前兩小時,“10·5”湄公河案主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依次被帶離雲南省看守所,押赴刑場,中國媒體對此過程進行了全程電視直播。

臨刑前,糯康最後一次接受中國媒體採訪,他說,這兩天睡不着,想媽媽。“我有兒女,我販毒是爲供他們上學,找工作,我想老了能和我的兒女在一起,我很痛苦。”糯康面對鏡頭時似乎有悔意:“"金三角"不好,到處是毒品,人禁不住誘惑,正經買賣做着做着就沾上毒品,難以自拔。”

執行死刑

2012年12月20日,二審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鑑於案情複雜,法庭沒有當庭宣判。2013年2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糯康數罪併罰判處死刑。

糯康犯罪集團殺害13名中國船員一案在二審維持原判之後依法進入了死刑複覈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進行覈准後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了執行死刑命令。2013年2月22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糯康等四名被告人的死刑複覈裁定和死刑執行命令,並於2013年2月24日將死刑複覈裁定向四名被告人進行了送達。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嚴格依法按照死刑執行程序,於2013年3月1日依照執行死刑命令,在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臨場監督下對四名罪犯執行死刑。法院將採用注射方式對四名罪犯執行死刑。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14張

大毒梟糯康

身後之事

援引泰國禁毒辦公室第五區長官爲差的話稱,一個以扎西波爲首的新武裝販毒團伙已經掌控了糯康原來的地盤,該團伙約有40-50名武裝成員,總部就設在糯康以前的湄公河畔老窩。

胡祖俊坦言,對“金三角”地區的整體毒品形勢而言,“10·5”案對毒梟們的遏制力和直接打擊力仍然有限。“畢竟糯康團伙主要販毒,而非製毒,傳統的湄公河販毒水路被掐斷,運送也會轉向陸路。”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裏,“金三角”作爲世界三大毒源地之一的事實不會有什麼改變,對中國的威脅依然很大。

雲南邊防總隊支隊長旺而甲在糯康被行刑當天接受採訪時說,中、老、緬、泰已經完成8次湄公河流域聯合巡航,“10·5”案後許多中國船長曾賣掉船隻準備另謀生路,但又紛紛重新買船開航了。《曼谷郵報》3日稱,在靠近“金三角”區的泰國北部城市清萊,中國雲南西雙版納警方正與泰國禁毒部門商議湄公河航運安全合作方案,中國、緬甸、老撾都已開設聯合巡航中心,清萊不久後也將開設。

糯康臨刑前兩天曾對着中國媒體的鏡頭說,在“金三角”,正經生意人也會經不住誘惑,最終沾上毒品。雲南省公安廳禁毒局局長鬍祖俊擔憂地表示,除了鴉片、海洛因,各種新型毒品在“金三角”的泛濫正不斷吸引新的製毒者加入,給中國警方及禁毒執法合作的各國提出更大挑戰。胡祖俊說,新型毒品降低了製毒門檻,且不受傳統毒品需按季收穫的原材料限制,提煉加工的技術難度也不大,“金三角”由此出現衆多作坊式的製毒工廠。

雲南警方2010年破案繳獲的16噸毒品中,冰毒佔了2/3。2012年5月,中老警方在單次聯合行動中就繳獲冰毒1.5噸,斬斷了一條從緬甸佤邦通過老撾最後抵達馬來西亞的國際販運網絡。胡祖俊說,2010年中國警方繳獲冰毒比例首次超過海洛因,此後冰毒等新型毒品的繳獲比例逐年上升。而緬甸正是輸入中國的新型毒品的最大毒源地。“挑戰很大,”胡祖俊坦承,傳統的遙感監測和踏查對新型毒品作用下降,“多數要靠各國間情報合作”。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15張

湄公河慘案回顧

湄公河慘案回顧

2011年10月09日:外交部迴應中國11名船員在泰國遭劫殺事件。

2011年10月5日上午,“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襲擊。經多方覈實,“華平號”上有6名中國船員,5人遇難,1人失蹤;“玉興8號”上有7名中國船員,6人遇難,1人失蹤。

2011年10月10日:雲南全面部署處置我船員湄公河遭襲事件。

10月5日上午,搭載13名中國船員的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槍擊,已確知11名船員遇難,2人失蹤,初步判斷船隻應是被毒販劫持,殺害船員也系劫匪所爲。

2011年10月13日:公河慘案29名家屬赴泰國認領遺體,兇手成謎。

中國駐泰國大使和使館主要官員已多次向泰外交部等部門表達關切,要求泰方高度重視此案,盡全力調查事件真相併儘早向中方通報結果。

2011年10月23日:孟建柱:儘快查明案情緝拿兇手妥善處理善後

孟建柱強調,在發展瀾滄江—湄公河航運事業的同時,要把維護航運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嚴格航運管理,維護航運秩序,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突發事件。

2011年10月27日:中國公安代表團查看湄公河襲擊事件案發現場

中國公安部代表團實地查看了“10.5”湄公河中國船員遇襲事件案發現場。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強調中泰雙方要互相配合,進一步蒐集和固定證據,早日查清真相,依法嚴懲兇手。

2011年10月31日:中老緬泰關於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的聯合聲明。

爲維護湄公河國際航運安全,保障四國經貿和人員的正常往來,與會各方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權的基礎上,相互通報了湄公河流域的安全形勢,共同探討了加強湄公河流域安全合作、打擊跨國犯罪、維護國際航運安全的措施,達成共識。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16張

糯康被注射執行死刑

2011年11月01日:周永康會見中老緬泰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會議各國代表團團長

周永康指出,13名中國船員在湄公河水域遭武裝分子槍殺遇害,引起中國人民的極大憤慨,中國政府和社會各界對犯罪分子的暴行表示強烈譴責,要求儘快將兇手繩之以法。

2011年11月26日:中老緬泰四國將於12月中旬在湄公河開展聯合巡邏執法

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部長級會議26日在京舉行。會議決定,自12月中旬開始,四國在湄公河開展聯合巡邏執法工作,並於12月15日之前在中國關累港舉行四國聯合巡邏執法首航儀式。

2011年11月30日: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部長級會議聯合聲明

四方認識到,爲有效解決湄公河流域突出的治安問題,各方在加大對本國水域執法力度的同時,應根據形勢需要創建新的合作機制和模式,形成工作合力。

2011年12月9日:雲南公安邊防總隊水上支隊成立 開展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

這支隊伍將作爲我國公安邊防部門第一支承擔國際河流聯合巡邏執法的隊伍,與老撾、緬甸、泰國執法部門共同開展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確保湄公河航運安全。

2011年12月9日:中國成立專業警隊參與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

湄公河“10.5” 中國貨船遇襲事件發生後,爲確保湄公河航運安全,按照中央決策部署,公安部和國家相關部委、雲南省等各級各部門共同努力,經過近50天的精心籌備和攻堅克難,成功組建雲南公安邊防總隊水上支隊。

2011年12月9日: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聯合指揮部成立

中國老撾緬甸泰國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聯合指揮部9日在雲南西雙版納關累港碼頭揭牌,此舉標誌着中老緬泰四國執法警務合作的新平臺正式建立。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17張

糯康

2011年12月10日: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正式啓動

中國、老撾、緬甸、泰國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首航儀式10日在雲南西雙版納關累港舉行,四國聯合巡邏執法正式啓動,以共同維護和保障湄公河航運安全、促進湄公河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員、船舶安全往來。

2011年12月10日:四國聯合巡邏執法船駛入老緬湄公河航道 順利抵達老撾班相果碼頭

中國、老撾、緬甸、泰國10日在湄公河正式開展聯合巡邏執法,共同維護和保障湄公河航運安全。

2011年12月11日:四國聯合巡邏執法船駛入金三角區域打擊毒品犯罪是重要任務之一

根據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部長級會議聯合聲明,四國將共同組織實施聯合行動,打擊危害湄公河流域安全的嚴重治安問題。

2011年12月12日:邊防警察武裝護航湄公河

全副武裝的中國公安邊防警察,昂首挺胸站立在雲南公安邊防武警總隊水上支隊53901、53903等艇上,與其他國家執法船一起,開始執行聯合巡邏執法任務。

2011年12月13日:四國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首航全線安全圓滿成功開創中國與周邊國家執法安全合作新模式

在爲期4天3夜的首航任務中,四國巡邏執法人員密切協作,並肩作戰,護送10艘中國商船如期安全抵達目的地。

2011年12月14日:四國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首航圓滿成功

在爲期4天3夜的首航任務中,四國巡邏執法人員密切協作,護送10艘中國商船如期安全抵達目的地。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18張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2012年01月14日: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指揮部再次組織聯合巡邏執法行動

雲南省公安邊防總隊水上支隊政委劉建宏告訴記者,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1月13日,由關累港出入境人員4400多人(次),出入境船舶680多艘(次),進出口貨物達13400多噸。

2012年01月15日: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船及時處置“盛泰11號”遇襲事件

北京時間1月14日19時10分,在湄公河國際航道孟西島上游會龍河口,中國“盛泰11號”商船遭到不明身份人員槍擊。

2012年01月16日: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再次聯合行動勝利完成,中國“盛泰11號”商船同期安全返回關累港

由中老緬泰四國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指揮部統一指揮的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船艇,順利抵達雲南西雙版納關累港碼頭。

2012年02月17日:湄公河次區域合作反拐進程第三屆部長級磋商會議舉行

會上提出了推動湄公河次區域6國打擊跨國拐賣犯罪合作機制建設,積極開展聯合行動、案件偵查、緝捕和遣返犯罪嫌疑人、救助拐賣犯罪受害人等務實執法合作,分享打擊拐賣犯罪經驗,促進區域整體執法能力建設等合作倡議。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19張

湄公河慘案

2012年03月28日:中老緬泰四國執法部門再次開展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行動

3月25日啓航開展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的雲南公安邊防總隊水上支隊53901、53902執法船徐徐靠泊在中國雲南關累港碼頭,標誌着由中老緬泰四國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指揮部統一指揮的湄公河再次聯合巡邏執法任務圓滿完成。

2012年04月26日:糯康和另外7名嫌疑犯在老撾方面實施的一起突擊行動中被逮捕。

經過調查,泰國警方認定,金三角毒梟糯康,與事件脫不了關係。泰國方面隨後懸賞200萬泰銖,約合6.4萬美元,通緝糯康。

2012年04月28日:外媒稱湄公河慘案最大疑兇已被移送中國

27日報道,被多國政府通緝的毒梟諾坎已經被老撾警方逮捕,並被移送往中國。報道稱,諾坎可能掌握“湄公河慘案”中國13名被殺船員的關鍵信息。

2012年05月10日:糯康由老撾依法移交中方

2012年5月10日上午,被抓獲的“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販毒集團首犯、湄公河慘案首犯糯康由老撾依法移交中方。下午16時50分,糯康被押送抵京,在機場,中國公安機關用中緬兩種語言向糯康宣讀了對其的逮捕令。10日晚23點22分,糯康被押解押解至雲南“10·5”專案組的工作基地。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20張

湄公河慘案

2012年07月02日:泰國向9名涉案軍人發逮捕令

泰國警方2日表示,通過在泰北、緬甸、老撾和中國進行調查,詢問109名案發前後的目擊者,警方已獲得明確證據,證實9名泰國軍人涉嫌殺害中國船員。泰國警方當天對9人發出逮捕令,這些人面臨兩項指控:參與殺人、藏匿屍體。泰國警方同時證實,中國商船沒有夾運毒品,船上毒品是“一夥黑衣人”栽贓。

2012年9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上午9時30分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前,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對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2年11月6日:下午兩點,造成13名中國船員被害的湄公河“10·5”慘案的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人,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處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四人死刑。

2012年12月20日:二審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鑑於案情複雜,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2013年2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3年3月1日:依法執行注射死刑。

中國的死刑是如何執行的

普通老百姓進入刑場一覽死囚伏法幾乎是不可能的,這種不可能爲死刑的執行過程塗上了一層層神祕的色彩。於是,有關“槍斃人”以及“槍斃人的人”的各種傳說和猜測就在民間流傳着……對此,河南鄭州武警部隊一名多次給死囚執行死刑的武警戰士糾正了一些說法: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 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驚悚細節再現 第21張

大毒梟糯康

1、執行死刑的都是武警

普通羣衆一直弄不清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才有權力或能力合法地處決一個罪惡的生命。

建國以來,負責執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戰士。1982年以後改由新組建的武裝警察來執行這項特殊的任務。執行死刑任務是正常的任務之一,每個武警戰士自入伍以後都要在這方面經過嚴格的訓練。這項任務並不是誰都能執行的,除了在軍事等方面具有很強的素質外,還要有很強的心理素質。能夠出任射手的人在軍營裏都是各方面都出類拔萃的戰士。

“人們傳說中的槍斃人要戴口罩、戴墨鏡,其實那只是一種傳說。在偏遠的地區尤其是農村,可能有。但在城市,沒有這種情況。很早以前,曾向武警發過手套、眼鏡,主要目的是爲了防寒、避光,但沒有人真正用這些東西。因爲很不方便,戴眼鏡影響視線,戴手套影響操作。那種槍斃一個罪犯要立個三等功什麼的說法更是不可能的。執行死刑犯只是武警的一項任務。”

2、槍決罪犯用的子彈經過特殊加工

“有一次有人問我,聽說槍斃人一槍打不死就用刺刀挑,哪有的事啊!這裏有一套嚴格的法定程序,武警接到執行命令任務後至少要訓練兩天。刑場執行槍決要求只聞一聲槍響。這種程序上的嚴格規定源於兩個原因:法律的威嚴,還有人道。槍決罪犯的子彈是經過特殊加工的,目的是爲了增加破壞腦組織的強度,但並不是民間傳說的炸子兒。”

“每一個死刑犯在押赴刑場時都由至少四名武警押解,射手槍膛裏只裝一發子彈,要求準確率極高。即使出現偏差也要由副射手補射。所以那種打不死就用刺刀挑的說法根本就是錯誤的。”

大毒梟糯康執行死刑,湄公河慘案已經告了一段落,但是呢?還是很多人對它依舊印象深刻,只是有人選擇去忘記這件事情而已,畢竟痛苦的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