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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蓉告王寶強侵權 律師:只要有證據,不算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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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昨日早上10時左右在北京朝陽法院起訴離婚。今日一早,馬蓉委託律師同樣在北京朝陽法院起訴王寶強侵犯其名譽權。王寶強的離婚聲明到底有沒有對馬蓉名譽權構成侵權行爲呢?來聽聽律師怎麼說吧。

馬蓉告王寶強侵權 律師:只要有證據,不算侵權

王寶強離婚聲明

馬蓉告王寶強侵權 律師:只要有證據,不算侵權 第2張

馬蓉起訴王寶強立案

北京市易行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凝認爲,只要王寶強拿得出出軌的證據就不造成名譽侵害。離婚、侵權這兩起案子互不干擾。

劉凝介紹,王寶強在凌晨發佈的離婚聲明中描述了幾個事實,包括馬蓉和經紀人出軌的情況,是否侵權則要看描述的這個事實是否存在真實性的問題。根據民事法律的誰主張誰舉證,既然王寶強說妻子有外遇,那麼這起名譽侵權官司中,就需要王寶強拿出妻子有外遇的證據。

馬蓉告王寶強侵權 律師:只要有證據,不算侵權 第3張

王寶強起訴離婚

即使馬蓉有外遇,王寶強是否也構成侵權?劉凝介紹,這涉及隱私權,如果是外人爆料馬榮出軌則涉及侵犯隱私權,但是王寶強作爲馬蓉的丈夫,本身出軌涉及他的利益,因此他爆料並不侵犯隱私權。

馬蓉告王寶強侵權 律師:只要有證據,不算侵權 第4張

王寶強

這邊離婚那邊侵權,兩個案子是否有牽絆?劉凝介紹,這個案子並不複雜,人與人之間有不同的法律關係,是不是同一個當事人不重要,爭議的是是否爲一個案由。王寶強起訴的是離婚案由,其妻子起訴侵權是另一個案由。首先不可能合併審理,其次,的確在法律實踐中,有一個案子的審理以另一個案子審理結果爲前提的情況,但是這兩起案子不存在這個問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會正常按照法院排期走”。

據網友觀察,馬蓉出軌經紀人宋喆是王寶強早就知曉的事情。同時也有人爆料宋喆妻子掌握宋喆100多條的開房記錄。那麼王寶強公開聲明到底夠不夠成侵犯就看寶寶有沒有證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