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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蓮告馮小剛該贏嗎 網友直呼這碰瓷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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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潘金蓮狀告馮小剛的事情傳的沸沸揚揚的,於是網友們也紛紛發表了自己的意見。有些覺得這是赤裸裸的碰瓷,更有些網友不理解了,既然潘金蓮是出了名的蕩婦,她父母怎麼給她取了這個名字。只不過隨着事情的發展,歷史上的潘金蓮也漸漸被大家熟知了。

潘金蓮告馮小剛該贏嗎 網友直呼這碰瓷太厲害了

潘金蓮狀告馮小剛

如果把現實世界的人名與藝術世界的人名生拉硬扯,那這官司真就打不完了。今天是潘金蓮,那明天西門慶的後人也不淡定了。

據報道,馮小剛去年上映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中因稱“潘金蓮是不正經的女人”而得罪了現實版潘金蓮。一名生於1957年、真實姓名爲潘金蓮的女子,以其名譽被侵犯爲由,將馮小剛、劉震雲、長江文藝出版社有限公司等9名被告告上法院。3月21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七八百年前,施耐庵寫了《水滸傳》,裏面有個名叫“潘金蓮”的女子,在那個虛構的世界出軌、殺夫。

結果,小說火了,潘金蓮也火了,在特定的歷史文化語境裏,虛構人物潘金蓮被當作不正經女人的代名詞,數百年來,在人們的唾沫中受盡了精神的豬籠刑。

數百年後,一名家喻戶曉的導演拍了一部電影,繼續借用潘金蓮這個文化符號。這個時候,自稱是真實潘金蓮的後人出來,稱歷史上確有潘金蓮其人,文學人物潘金蓮抹黑了現實人物潘金蓮,要告導演和作家。

我不是潘金蓮劇照

文學作品裏隨便取的一個名字,跟同名現實人物的名譽之間,隔着十萬八千里。如果虛構的人物名字都要被“找茬”,那建議作家們,千萬不要寫壞人了,就算萬不得已要寫壞人,千萬別取名字,用無名氏最安全。

再說,如果小說人物侵犯現實人物名譽的前提成立,那難道不是先去告施耐庵麼。潘氏後人稱確實找到了據稱是施耐庵後代的人,對方竟然認賬,還做出了道歉。

不找施耐庵,放過施家後人,來找馮小剛和劉震雲的茬,那麼,還有更多的人都在以負面的意義使用“潘金蓮”,他們是否都要告個遍?

寫小說,弄劇本,搞文學創作,劇中人物名字,想怎麼起就怎麼起,要是這一點創作的自由都沒有,動輒得咎,左支右絀,還怎麼爲民衆創作出喜聞樂見的作品。

我不是潘金蓮

如果把現實世界的人名與藝術世界的人名生拉硬扯,那這官司真就打不完了。今天是潘金蓮,那明天西門慶的後人也不淡定了。

如果我以現代人的眼光看過去,潘金蓮的形象,其實是可以有所調整的。潘氏後人若真愛先人名譽,可在解除“潘金蓮”的精神豬籠刑方面想些法子。比如,理解女性在特定歷史情景中的困境,呼籲關注現實世界的女性權利。可能這纔是真正有意義的“正名”吧。對女性的看法變了,潘金蓮的名聲才轉得過來。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當中,如何判決,那是法律的分內事。這裏只需指出一些顯而易見的後果,如果這個案子潘氏贏了,那藝術就成了最大輸家。

不管這起事件結果如何,潘金蓮狀告馮小剛的話題已經讓網友們對歷史上的潘金蓮有了一定的瞭解了!在某種意義上,潘金蓮的後人怕是這起事件裏最大的贏家了。而且就算沒有這事,在很早以前許多女性對潘金蓮的形象已經有了不一樣的看法,很多人覺得追求自由的婚姻是沒有錯的,不知道現實生活中的潘金蓮有沒有看到這個變化呢?